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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喝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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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风在院中的角落找了一个小破木桌放进屋中,把买的笔墨纸砚放在上面。
他倒不是为了用功读书,而是下一步做生意赚钱用。

六喜和小蝶去忙活饭菜,林风想再休息一会儿,忙活了大半天确实很累,况且身子还没有完全恢复好。

躺下还没闭眼,就听到外面有个女人的声音说道:“哎吆!这是准备做饭吗?”

“田大娘,你过来了。”小蝶说道:“你来得正是时候,正要给你房租呢!”

田氏顿时喜笑颜开,“我就知道林兄弟言而有信,我是过来人,一看你们的举止派头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人……”

林风推开屋门走了出去,对小蝶说道:“给田大娘两个月的房租,一共二百二十文钱。”

小蝶微微一愣,“少爷,我们还要再住一个月吗?”

这里山清水秀,林风觉得非常不错,再加上他有了新的想法,自然想多住些时日。

“没错,再住一个月。”

说不定以后会住得更久。

“嗯,我这就去拿。”

小蝶把手中的锅铲递给六喜,“你来炒菜,我去拿钱。”说着她走进屋子,然后紧紧关上了房门。

这小丫鬟够小心的。

林风看着田氏笑道:“田大娘,去年家里收成怎样?”

“去年收成挺好,交了税后还存了点余粮。”田大娘笑道。

“有花生吗?”

田氏神情有些得意,“这靠山村里就我们家种花生,当然有!”

“你把花生卖给我好不好?”

“小兄弟,这花生可是稀罕东西,一斤可要二十文钱。”

“不带皮的花生呢?”

“那一斤得要四十文钱。”

林风心想比粮铺可便宜多了,“我买,家里还有多少花生?”

田氏眼睛一亮,一些商户来家里收,带皮的才给十七文钱一斤,不带皮的三十文一斤,这下可赚了。

“我家里可有足足四十多斤。”

“我要三十斤不带皮的,但都要颗粒大且饱满的好花生。”

“没问题。”田氏心想三十斤她就足足赚了三百文,留下不好的自己吃就可以了,就是那些商户来收花生的时候也得挑拣,不饱满颗粒小的他们也不会要。

这时小蝶已经把钱点好了,小蝶小心翼翼地捧着铜钱从屋中走了出来,“大娘,这是二百二十文钱,你可收好了。”

田氏立刻掏出钱袋,让小蝶把铜钱倒进里面。

田氏喜悠悠地说道:“小兄弟,我什么时候把花生给你?”

“越快越好。”

“明天我就把花生给你!”

明天?这效率够高的。

田氏急匆匆走后,林风回到房间,磨好墨,拿出一张抄纸写了起来。

小蝶和六喜做好饭走进来看林风在写字,小蝶高兴地说道:“少爷真是用功,看来真是要考取功名。”

林风很无语,“写字就是要考取功名吗?我这是写着明天要去镇上采买的东西。”

“什么东西?”六喜凑过来看了看,他和小蝶跟着林风也识几个字,念道:“八角二斤,花椒四斤,桂皮二斤,小茴香四斤,陈皮二斤,干红辣椒两斤,大蒜五斤,盐十斤……少爷,你写的有些都是稀罕的调味料,镇上恐怕买不全吧。”

“那就去其他镇上看看,一定要买全所有的调味料。”

“少爷,你买这么多调味料干什么?”小蝶问道。

“我想到了一个赚钱的路子。”

“我怎么没发现少爷以前还会做买卖呢?”小蝶有些奇怪,从那有奖抽驴时她就发现林风跟以前不一样了,竟然有如此奇思妙想的赚钱方法,别人可一辈子都琢磨不来。

“你忘了我们林家是做买卖的了?虽然我是庶子,但平日里也不愁吃穿,还有闲钱去玩乐,所以不参与家里买卖的事情。如今我们如此窘迫,不琢磨赚钱怎么可以?这叫时势所逼。”林风笑着站起身来,“来,我们喝酒吃饭。”

小蝶烙了五个肉饼,炒了两盘青菜,再加上一坛酒,这大概是三人来到靠山村后吃过的最丰盛的一顿饭。

林风坐了下来,倒上酒,见两人站在一边,“你们坐下吃啊。”

两人俱都摇头,小蝶说道:“我们下人怎么可以跟少爷同席?”

“什么下人?!以前我是少爷,现在我成了普通百姓。你们以后也不要叫我少爷,就叫我大哥吧,我们就以兄弟兄妹相称。”

“不行!”两人异口同声。

“你们当时跟我的时候,我可没让你们签字画押什么卖身契,你们其实本来就不是下人。”

“你不把我们当下人我们都很清楚。”小蝶说道:“但我们愿意服侍你。”

“愿服侍我也不要喊我少爷,你看哪家少爷像我这么落魄?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穷摆谱呢,听我的!我们同命相连,以后就以兄妹相称,如果哪一天我富有了,你们愿意叫我少爷就叫,不愿意叫也无所谓。”

“那好吧。”

两人对望一眼,这才坐了下来。

林风笑道:“这就对了,都倒上酒,我们兄妹三人一起喝!”

六喜赶紧拿起酒给林风倒上。

“我就不喝了吧。”小蝶说道。

“别以为我不知道,你是个能喝酒的,去年我除夕夜我在院里私下里摆席喝酒,你喝到最后都没醉。”

小蝶一笑,“那天我很高兴。”

“今天不高兴?”

“少爷……大哥身体恢复了,我们也赚了钱,今天是我离开林家最开心的一天。”

“那还不倒上酒?”

“嗯。”

“来,干了!”林风一饮而尽。

林风暗想历史书诚不欺我,古时酒的度数果然很低,感觉也就是十多度,而且还有点甜酸味,很像黄酒,大概是用糯米和粳米发酵后酿造的,这样的酒热热反而更好喝,而且口感更烈一些,怪不得古人喜欢喝热酒。

李白斗酒诗百篇,武松景阳冈十八碗喝的估计也就是这种度数的酒。

就这度数,林风也能喝这么多,也可以抱着一坛酒纵情狂饮。

发酵酒其实也不错,度数低,男女老少皆宜,就像后世法兰国的香槟酒就是用发酵酒然后再经过调配而成,从问世以来一直深受人的喜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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